應急照明燈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,能有效地照明和顯示疏散通道,或能持續照明而不間斷工作的一類燈具。廣泛用于公共場所和不能間斷照明的地方。
應急照明燈具由光源、光源驅動器、整流器、逆變器、電池組、標志燈殼等幾部分組成。平時,36V通過光源驅動器,驅動光源正常照明,同時通過整流器對電池組進行電能補充,即使在下班后關斷照明的情況下,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電狀態,以便使電池組始終處于飽滿的戰備狀態。當遇到緊急情況,市電突然停止時,逆變器將自動啟動逆變電路,把電池組的低壓電能轉換為高壓電能,驅動光源繼續照明。
應急照明燈的功能與組成:
疏散應急照明燈、標志燈,統稱應急照明燈具,是防火安全措施中要求的一種重要產品。平時它要像普通燈具一樣提供照明,當出現緊急情況,如地震、失火或電路故障引起電源突然中斷,所有光源都已停止工作,此時,它必須立即提供可靠的照明,并指示人流疏散的方向和緊急出口的位置,以確保滯留在黑暗中的人們順利地撤離。由此可見,應急照明燈是一種在緊急情況下保持照明和引導疏散的光源。
應急照明燈的原理:
220V交流電源經C1降壓(R1為泄放電阻)、VD1~VD4整流、C2濾波給帶有轉換觸點的電磁繼電器J提供100mA左右的直流電流使其吸合,J-1導通,充電電路經VD5隔離為蓄電池GB充電。LED1、LED2亮,指示正在充電。
市電停電時,J失電J-1回復到照明回路,斷開充電電路。此時可分別接通S1、S2點亮白熾電珠EL1、EL2應急照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