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手提式防爆探照燈的強光照明功能:
當手提式防爆探照燈處于未照明狀態時;手輕輕按下電源開關,即可以實現強光照明。
二、弱光照明功能:
只要在強光照明基礎上輕輕按下電源開關即可實現弱光照明。
三、頻閃光功能:
只要在弱光照明基礎上輕輕按下電源開關即可實現頻閃功能。
四、當燈亮度明顯下降或突然熄滅時,是探照燈電池路保護開始啟動,請您啟動弱光,遠離作業場所并及時對本探照燈充電處理。
五、手提式防爆探照燈的使用注意事項:
1、運輸時將燈具裝在所配備的紙箱內,并加裝泡沫減震
2、安裝燈具時,應將燈具就近安全接地。
3、使用時,燈具表面有一定的溫升,屬正常現象;透明件中心溫度較高,不得觸摸。
4、燈具在工作過程中突然熄滅,再次開啟不能立即發光,此屬正常現象;待冷卻10~15分鐘后再次啟動開關即可正常照明;應盡量避免熱態啟動以免使燈泡損壞或燒毀。
5、更換燈泡、擦拭玻璃時,必須將電源開關關閉并待燈具冷卻后進行。
6、更換燈泡時,盡量選擇同型號的燈泡;嚴禁隨意更換燈泡功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