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提式防爆探照燈的使用方法:
手提式防爆探照燈的開關位于手柄頭部,觸動一下開關為強光照明(連續工作時間可在10小時);在按一下二檔開關為次強光(連續照明時間在14小時);第三次按下開關為弱光(連續照明時間可在20小時);第四次按下開關為閉合,防爆探照燈恢復正常未使用狀態。
充電時間介紹:手提式防爆探照燈采用鋰電池組供電方式,可循環充電,循環使用,解決日常頻繁更換電池的麻煩,可以直接充電,當電量耗盡時連續充電時間保持8-10小時左右為佳;電量未耗盡完時隨時都可以補充電量2-4小時為益。當充電器連接好電源時指示燈為綠色,當充電器插口連接好
,防爆探照燈的指示燈為紅色,表示正常開始充電。變綠燈時表示充電完成。
使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燈的注意事項
1、充電時必須關閉電源,外殼略有溫升屬正常現象;
2、燈具若長期不用,半年后應補充電;
3、使用時各結構應保證緊密結合,以增強防水、防爆、抗沖擊性能;
4、外殼玻璃鏡片出現裂痕,該防爆探照燈已不能在防爆場所使用。
5、更換光源、充電、維護、拆卸燈具必須在安全場所進行;
6、在危險場所擦拭表面必須使用濕棉布。